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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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04 19: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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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样工作总结

2010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总结

xxxxxxxx分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xxxxxxx局

关于2010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总结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0年12月21日,市局以渝食药监食监[2010]30号文件下发《关于印发“重庆市2010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样工作计划”的通知》,巫溪县分局认真学习通知内容,严格按通知要求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样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专题研究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分局收到市局《关于印发“重庆市2010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样工作计划”的通知》(渝食药监食监[2010]30号)文件以后,先后召开了分局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了我县2010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样工作,就我县2010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样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

二、成立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领导小组。分局局长和副局长分别为组长和副组长。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市场监管人员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明确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样工作职责;明确了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样工作情况的汇总和上报的经办人员。

三、制定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方案。其内容包括:明确抽样范围,确定抽样种类,把握抽样数量,强化抽样质量,落实抽样责任,严明抽样纪律。坚持依法、科

学、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四个结合,一是城镇区域与农村区域覆盖抽样相结合,二是大中型餐饮企业与小型便民饮食店抽样相结合,三是中餐餐饮服务消费与火锅餐饮服务消费抽样相结合,四是对外公众餐饮消费与对内学生职工食堂用餐抽样相结合。

四、提前完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样180批次。从11月30日到12月9日,集中10天时间,先后深入城厢、凤凰、上磺、文峰、下堡、徐家共6个片区,在全县具有代表性的61家餐饮单位抽取样品180批次,其中产品类140批次,包括凉卤菜27批次、植物油29批次、火锅底料21批次,豆制品28批次,现场配制饮料9批次,腌腊制品26批次,非产品类40批次,包括消毒餐具20批次,餐饮工用具20批次。全面完成了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下达的2010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样目标任务。

五、依法按程序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样。在抽样过程中,抽样人员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规范》,向被抽检单位出示了执法证件,发出监督抽检通知书180份,向被抽样单位告知了监督抽检的性质和抽样内容。准确、客观、完整地填写了《产品样品采样记录》140份和《非产品样品采样记录》40份。抽样人员还耐心细致地向被抽样单位作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规范》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解释,赢得了被抽样单位的理解和支持。

六、与检验机构签订技术鉴定委托书。按照就近检验的原则,确定了具有认证认可资质的巫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2010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机构,并与其签订了技术鉴定委托书,使其成为较稳定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检验技术支撑渠道,为餐饮监管许可、日常监督、举报投诉处置、违法行为取证等工作中涉及的食品检验奠定了基础。根据巫溪实际,还邀请了委托鉴定机构巫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协助进行了抽样和样品预处理以及备检样品、复检样品的封样保存等工作。

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结果。巫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检测结果报告单》180份,其中合格的142批次,其中产品类102批次,主要包括凉卤菜27批次、植物油29批次、火锅底料21批次,现场配制饮料9批次,腌腊制品16批次,非产品类40批次,主要包括消毒餐具20批次,餐饮工用具20批次。产品样品不合格38批次,主要包括直接入口非发酵豆制品28批次,餐饮单位自制腌腊制品10批次,不合格率2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了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书》38份,同时还出具了不合格产品《卫生学评价书》38份。

八、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结果不合格产品分析。直接入口非发酵豆制品不合格28批次,判定标准

GB2711-2003,菌落总数单项检出值超限量值CFU∕G100000的23个品种,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计数检出值同时超限量值CFU∕G100000和限量值MPN∕100g≤150的5个品种。餐饮单位自制腌腊制品不合格10批次,判定标准GB2730-2005,

酸价检出值超限量值MPN∕100g≤150的10品种。38批次不合格产品详见《不合格产品信息表》。

九、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的处理。在本次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共38批次,其中直接入口非发酵豆制品不合格28批次,餐饮单位自制腌腊制品不合格10批次,在履行告知、确认、复检程序后,将依法处理。

十、监督抽样中产生的体会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本次实施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是《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以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正在调整中所承担的第一次规模较大、抽样品种较全、涉及餐饮服务类别较广的一次监督性抽样。这对于了解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现状,排除食品安全隐患、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具有积极意义。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包括,一是部分餐饮单位未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二是部分餐饮单位从业人员未进行健康检查,三是部分餐饮单位采购大宗食品未索证索票,四是部分餐饮单位设备设施简陋,五是部分餐饮单位卫生环境较差。

xxxxxx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篇二:2019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总结报告

2019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 项目完成单位:

报告编制时间:

总结报告 ############################ ############################

摘要:

为加强我县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评价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质量,及时发现和查处不合格食品,预防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分局高度重视本次监督抽检工作,成立了由####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具体抽检工作。本次抽检场所涵盖各类业态的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及周边地区、旅游景区餐饮单位、火锅馆、接办宴席餐饮单位、饮品店及各县内年抽检中检出不合格产品的餐饮单位。共抽检#####户次,抽检必选品种#####类和限选品种#####类共#####个样品,所抽样品分别送#####质量监测院和#####质量检测中心,合格率为#####。其中,送#####院的30个样品经检验合格率达100%;送#####质量检测中心的180个样品经检验合格率为84.4%。根据检验报告,执法人员立即下发《检验结果告知书》13份、对不合格样品进行查封扣押并对该餐饮服务单位立案查处。

一、组织实施情况

(一)组织领导。分局高度重视本次监督抽检工作,成立了由#####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具体抽检工作,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规范》的要求制定了具体的抽检方案。并要求#####质量检测中心全程参与抽检工作,双方及时签订了合同和技术鉴定委托书,确定待检的品种和检测项目,

现整个抽检工作已圆满完成。

(二)采样分布。本次抽检共分二个阶段,抽检场所包括各类业态的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及周边地区、旅游景区餐饮单位、火锅馆、接办宴席餐饮单位、饮品店及各县内年抽检中检出不合格产品的餐饮单位,共抽检79户次。

第一阶段抽检时间为7月30日-8月8日,共抽检37户餐饮服务单位,其中大型餐馆28户、中型餐馆7户、小型餐馆1户、食堂1户。抽检品种为:凉卤菜17个批次、直接入口非发酵豆制品10个批次、油炸食品10个批次、泡椒食品6个批次、皮蛋5个批次、自制饮料8个批次、火锅汤料10个批次、火锅菜品6个批次、食用植物油20个批次、生鲜猪肉10个批次、腊肉4个批次,合计116个批次。

第二阶段抽检时间为9月11-13日,共对41个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抽检,其中,大型餐馆3户、中型餐馆17户、小型餐馆13户、食堂4户、快餐店2户、饮品店2户。抽检品种为:自制火锅底料20个批次、凉卤菜3个批次、泡椒食品4个批次、皮蛋15个批次、自制饮料2个批次、火锅菜品14个批次、腊肉7个批次、食用冰4个批次、消毒餐具25个批次,合计94个批次。

(三)抽检品种及项目

1、凉卤菜。共抽检20个批次中大型餐馆6个批次、中型餐馆13个批次、小型餐馆1个批次,检测项目为:沙门氏

菌、金黄色葡萄菌、副溶血性弧菌。

2、非发酵性豆制品。共抽检10个批次中大型餐馆6个批次、中型餐馆4个批次,检测项目为: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菌、志贺氏菌、大肠菌群、菌落总数和次硫酸氢钠甲醛。

3、油炸食品。共抽检10个批次中大型餐馆3个批次、中型餐馆7个批次,检测项目为:酸价、过氧化值、铝、铅、总砷。

4、自制饮料。共抽检10个批次中大型餐馆2个批次、中型餐馆8个批次,检测项目为: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菌和志贺氏菌。

5、火锅底料。共抽检20个批次中大型餐馆1个批次、中型餐馆9个批次、小型餐馆10个批次,检测项目为:酸价、过氧化值、铅和砷

6、火锅汤料。共抽检10个批次中中型餐馆10个批次,检测项目为:酸价、过氧化值。

7、火锅毛肚及鸭肠。共抽检20个批次中中型餐馆17个批次、小型餐馆3个批次,检测项目为:甲醛、二氧化硫。

8、消毒餐具。共抽检25个批次中小型餐馆14个批次、食堂11个批次,检测项目为: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菌、副溶血性弧菌、大肠菌群。

9、腊肉。共抽检11个批次,包括大型餐馆6个批次、中型餐馆4个批次、小型餐馆1个批次,检测项目为酸价和

过氧化值。

10、泡椒食品。共抽检10个批次,包括大型餐馆1个批次、中型餐馆8个批次、小型餐馆1个批次,检测项目:为铅、无机砷(限泡椒肉食品)、总砷(限泡椒蔬菜食品)、二氧化硫残留量、亚硝酸盐、细菌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志贺氏菌、副溶血性弧菌。

11、皮蛋。共抽检20个批次,包括大型餐馆1个批次、中型餐馆15个批次、小型餐馆4个批次,检测项目为:铅、锌、无机砷、细菌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副溶血性弧菌。

12、食用植物油。共抽检20个批次,包括大型餐馆5个批次、中型餐馆14个批次、小型餐馆1个批次,检测项目为:酸价、过氧化、羰基价、极性组分。

13、生鲜猪肉。共抽检11个批次,包括大型餐馆6个批次、中型餐馆4个批次、小型餐馆1个批次,检测项目为:沙丁胺醇、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

14、食用冰;共抽检4个批次,包括快餐店2个批次、饮品店2个批次,检测项目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15、调味品。共抽检10个批次,包括中型餐馆10个批次,检测项目为:罗丹明B。

二、抽检结果分析

篇三:2019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2019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总

根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春节食品

药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食安委办?2019?1号文件要求,我镇于201

4年12月27日至2019年2月15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春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镇安办、农业、卫

生、学校、食药站及我镇各村(社区)委会食品安全协管员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责任,抓住重点、分工协作。

二、工作措施

(一)由食药站站长带队,开展餐饮行业专项检查

1、对镇小学及幼儿园食堂卫生进行了检查,督促食堂

注意饮用水和食品原材料的安全,存储和加工时要进行随时检查留样,排除食物中毒的隐患,加强对疾病的预防。

2、对场镇餐饮店、小食店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检查过

程中发现的卫生安全隐患立即责令检查,并且发出整改通知,严格执行。督促经营户注意食品安全、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确保不出任何食品安全事故。

3、对政府及各单位食堂进行检查,一是要求注意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卫生;二是严格按照“一洗、二清、三消毒、四冲洗”的标准搞好卫生;三是对食堂内外的清洁卫生进行大扫除,清除卫生死角,确保了干部职工就餐安全。

(二)开展食品生产和加工环节的检查

一是对我镇豆芽菜生产的全过程进行了检查,要求对食材的选用要做到不用霉变黄豆,制作过程做到国家标准。

二是严厉查处生产加工过程中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

(三)开展对食品流通环节的检查

一是对场镇所有餐饮单位所进行检查,对单位食堂特别是学校食堂进行检查,实行农村群体性自办宴席申报制度,加大指导力度,确保了群众就餐安全。

二是对场镇各副食店的饮料、酒、奶制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豆制品、调味品、罐头、食用油等包装食品进行了检查,发现有个别经营户有即将过期的食品、购销台帐不规范等现象,即将过期的食品责令其退回批发商或在生产到期后自行销毁,镇食药办随时督查。

三、检查情况

此次共出动检查人员5人次,对全镇的28家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大型超市商店及大型餐饮进行抽查,6家农村婚宴、8家药品经营单位、镇政府食堂和镇小学及幼儿园的食堂进

行了检查,通过这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各部门的共同协作,全镇在节日期间没有发生一起食品安全事故,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有所提高,食品消费安全感增强,度过了一个安定祥和喜庆的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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